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公示
根据《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》(浙价费〔2000〕10号)文件精神,为了更好地服务患者,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、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新增以下特需医疗服务项目,现予以公示:
项目名称 | 计价单位 | 收费标准(元) |
磷酸化Tau-217蛋白检测 | 次 | 300 |
细胞角蛋白片段(CK18-M30) | 次 | 160 |
细胞角蛋白片段(CK18-M65) | 次 | 160 |
备注: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自费,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,由需方自愿选择。
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
2026年8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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