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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台州市公立医院新增和完善部分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1/12/28 点击数: 【字体:

为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,加快推进中医现代化,根据《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浙医保发【2021】60号)精神,自2022年1月1日起,新增和完善部分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。

一、制定中医门诊辨证论治项目收费标准。国医大师、全国名中医、省国医名师、省级名中医门诊辨证论治收费标准分别为300元、200 元、100 元、50 元,主任中医师、副主任中医师、其他中医师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收费标准分别为20元、15 元、10 元。中医门诊辨证论治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。

二、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。删除国家级名老中医门诊诊查费(项目编码11020000201 )、省级名老中医门诊诊查费(项目编码11020000202)项目及价格; 中医门诊诊查费、专家门诊诊查费(中医副高)、专家门诊诊查费(中医正高)项目及价格,分别按门诊诊查费(项目编码11020000101 )、专家门诊诊查费(项目编码11020000104和11020000105)相应项目价格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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