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台州市公立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告
根据台医保联发〔2021〕15号文件,自2021年7月1日起,新增台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。
一、新增项目具体内容及各等级医疗机构试行价格详见附件。试行期限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2年。
二、本次新增项目中,属于综合医疗服务类的“一般检查治疗项目”,临床诊疗类的“有创活检和探查项目”“临床手术类项目”,6周岁及以下儿童,三级公立医院在成人价格基础上加收30%,二级及以下公立医院在成人价格基础上加收25%,其中项目编码为12020000300、12040000202、32040000700、32050090100、33000000012、33020090200、33020090300、33130000001、33140002000、33140002100、33140002200、33140002300 不加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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